主要内容: 本细则仅适用于房建中一般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测量工程以及工业厂房中土建部分的测量工程。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测量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放样、标高复核、建筑物总高测量、建筑物的垂直度测量、建筑物沉降观测 …… 测量前准备 ⒈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水准仪、红外线测量仪等)进行校正和定期精度认定,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⒉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圈尺的精度。 ⒊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 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⑴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项目法人提供规划测量位测量并确认的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点作为校核用。 ⑵所提供的角标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当角标位于建内或施工过程可能会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地方固定好。 ⑶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代表进一步证实;属放样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 …… 测量责任和资料管理 ⒈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⒉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⒊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沉降有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