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 电 设 计 说 明 及 材 料 表
1、设计依据
1.1 设计依据为<<民用建筑
>>(JGJ/T 16-92),<<高层民用
规范>>(GB50045-95(2001版)),<<
设计规范>>(GB 50116-9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其它专业提供的资料和要求.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该项目按二级保护对象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中心设在一层,设置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消防专用电话、彩色CRT、打印机等设备及“119”专线电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由消防电源作主电源外,另设直流备用电源。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另设UPS装置供电。
2.1 在地下室、各店面、电梯和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变配电所、竖井等场所设置火灾探测器,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均水大于30m。所有报警信号均通过总线进入火灾报警控制器。
2.2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通过总线实现以下控制及显示功能:手动或自动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显示室内消火栓启泵按钮位置;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等。
2.3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可通过多线实现以下控制及显示功能:控制消火栓泵、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工作及故障状态,除自动控制外,还能手动直接控制。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直接启动消火栓泵,压力开关应能直接启动喷淋泵;显示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消防水泵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
2.4 彩色CRT应能显示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等。
2.5 声光报警系统:大楼各层前室、出入口处均设有声光报警装置.保证火灾发生时能按规范要求分层通知人员疏散及向消防队发出火警电话.
2.6 在消控室设置72门的二线制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在消防水泵房、变配电所、消控室、电梯前室内设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处设电话塞孔。
2.7 消控中心设备应按实际货尺寸进行布置,并符合规范“GB50116-98”第6.2.5.要求。各层模块均集中安装在各层弱电竖井的模块箱内,模块箱挂墙明装,底边距地1.4m。各火灾探测器吸顶安装在楼板或顶棚下,0.5m范围内不应有遮挡物,到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到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含电话塞孔)距地1.5m,消防专用电话分机距地1.5m。消防设备安装详96SX501《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222.8 总线的传输线路采用RVS-1.5mm 的绝缘导线,消防控制线路采用NH-BV-1.5mm 的绝缘导线,消防通信选用RVVP-2×1.0mm 绝缘线。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线路在竖井内沿电缆桥架敷设,电缆桥架均应涂防火涂料保护。水平线路穿焊接钢管可暗敷在混凝土板内,但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3 电话、电视、宽带网络及楼宇呼叫系统:
3.1 该项目在住宅内设置家庭信息箱。将电视、电话及宽带网络线引入家庭信息箱。信息箱沿墙暗装,其下沿距地0.3米,电话、电视及信息插座距地0.3m安装。电话系统经信息箱内模块用HBV4*0.5电话线送至各电话插座,电话线与穿管规格为3对以下配SC15。电视系统经信息箱内分配器用SYV-75-5线引至电视插座,线路衰减及设备选型必须满足终端负荷达到75db。宽带网络经信息箱内模块用UTP五类线送至各信息插座。
3.2 楼宇呼叫系统由UPS不间断电源、CPU程序控制器,对讲电话机,电动门锁等器件组成,它是连接室内和楼道口大门的装置,住户通过它可以和大门地外的人通话联系,并通过室内话机上按钮把大门打开,达到阻止陌生人进入梯道的目的,各层室机内分机距地1.4米,过线盒安置在主梁下沿安装完毕应加盖保护,CPU主机及UPS不间断电源安装在楼道口,距地1.7米(暗装),电动锁导线根据现场情况另定。
4 其他:
4.1 安装.调试:该弱电系统应以有证单位施工调试.图中设计应经消防部门认可后方能施工,其技术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弱电干线图
弱电平面图
消防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