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专项质量控制重点 4.4.1测量 高驻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验收设计单位提供的基准导线点、水准点。高驻办负责监督承包人对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加密并审查(复测)批复,审批资料及测控网成果报项目办备案。 4.4.1.1控制测量 1、导线点和加密控制点的复测及保护; 2、大型隧道、桥梁构造物施工控制网布置的型式及精度的复测; 3、水准基点和加密水准点布设、保护及精度的联测。 4.4.1.2施工定测 1、施工定测前,应重点复核设计图中构造物的位置、标高是否与设计图一致。 2、填方路基的中桩、边桩及坡脚线的复测,挖方路段的中线、坡顶线及边坡坡度的复测; …… 4.4.2路基施工 1、借方及利用方的土壤标准击实试验及CBR值的复核试验; 2、核子密度仪检测路基压实度结果与灌砂法检测结果的对比; 3、软基鉴定、施工工艺及沉降变形观测; 4、路基压实度的检测及评定方法; 5、对填石路堤材料的要求、施工工艺以及所使用的压实机械的认定; 6、为保证路基的压实度,施工时控制每层的松铺厚度; …… 4.4.3桥涵、通道构造物的施工 1、混凝土结构中所用材料,如水泥、砂、碎石、水、外掺剂、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混凝土配合比以7天试件作为参考,由28天试件最后确定,施工中应注明采用的配合比、试表编号、施工的部位、施工负责人、监理人员等; 2、混凝土生产设备、运输、浇筑、试件制作、养护、称重; 3、钻、挖孔桩的成孔及孔径、深度、垂直度量测; 4、水下混凝土的灌注; 5、钢筋的加工、绑扎、焊接、预应力孔道的位置; 6、支架的强度、稳定性及变形; …… 4.5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4.5.1质量事故的处理 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众多而且复杂多变,所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控应以主动控制为主,以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当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要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要求承包人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⑵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和发展变化情况等; …… 字数约5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