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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体为 十九层住宅,按一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该项目地下一层为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单元另详地下室设计);设计范围:照明;动力;防雷;接地 (详地下室设计 ) ;电话,宽带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消防报警控制系统.该项目消防用电设备按一级负荷设计 ,其余的按三级负荷设计.电源引自地下室变电所.2.电源采用一路市政 10kv供电,另设一台能在 30秒自启动投入的柴油发电机 (设在一期共用)作为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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