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82页 1.1 监理服务的范围 1.1.1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和业主与承包人签定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和业主同意增加的项目内容。 1.1.2工作范围: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质量、进度、计量监理,合同管理、安全、信息管理及关系协调等方面。 1.2 目的 为加强xx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合理控制工期和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施工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1.3 编制依据 本办法依据交通部交工发(1992)378号《公路工程监理办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及某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文件制定。 1.4 监理工作的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遵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1.5 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监理工作必须以系统的机制、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手段,严格的规范化方法和工作程序,接受业主的委托,从维护国家利益出发,公正地对该项目项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人是否严格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认真做好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协调好施工各方的关系。